​重要声明(简体)

​本公司为香港合法物流及货运公司,其中业务提供香港仓储服务,以本公司名义代客户接受国际快递、国际海运及空运到港货物进行仓储相关服务,​在行业称为"公共仓库/公仓",然后根据入仓号持有合作公司指示进行 下一步操作,本公司全体人员不会参与客户和入仓号之间的协样内容,也不会主动查询货物最终目的地所在,基于香港商业原则,本公司只会赚取入仓登记费、仓租 、打包点数等收费为公司财政收入,其他事宜一律不理会! ​​​

​​近日有一些客户在货物入仓后,本公司根据合作公司指示进行下一步(例如﹕发往澳门、安排其他司机提货等出仓)​,然后客户表示和提供入仓号的人失去联络,要求本公司截停货物或询问货物去向,本公司重申不会参与客户和入仓号之间任何事情,在仓的货物会通知合作公司进行暂停出仓动作,如果货物已经离开本公司仓库 ,本公司已完成仓储责任,如客户需要追踪货物去向,请找入仓号的人处理,如果找不到入仓号的人,请向当地警方报案,本公司会尽力协助执法部门调查工作,本公司不会承担客户任何损失及赔偿。 ​​

​本公司现重申几点,请客户注意‼ ️﹕

​一﹕本公司员工微信、WhatsApp均会在"联络我们"中显示,如入仓号有提供商业登记证给客户及自称本公司职员,请注意及联络本公司核实该名人员身份,本公司不做 背罪羊! ;

​二﹕​本公司是有提供中港澳货运业务,前提是基于由本公司官方网站提供客服联络方式承接客户业务,如客户在第三者平台(如小红书、Facebook、QQ、百度问答等)找到向客户提供相关业务者,请客户自行核实承接业务的人身份,本公司不会提供任何意见及参与客户之间的协议内容。;

三﹕​本公司忠告各位客户,如货物价值贵重,对方没有公司及是个人形式提供业务,如客户在第三者平台找到对方,请客户务必向对方提供更多身份信息(或向对方要求提供货物保金 或要求面谈)作为保存直至协议内容结束为止!;

​四﹕​如客户发觉被对方骗取货物(场景包括货物已入仓库,对方2-3天都没有回覆通讯工具及作出跟进事项,一般言而4天为一个期限),已向本公司查询货物 已经安排出仓,请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,减低及追回货物损失及捉到骗子。;

​五﹕本公司因为无法证实货物是否真正货主,基于香港商业及私隠条例下规定,本公司只会向执法者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及文件,本公司不会直接对接"货主",以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。;

​六﹕本公司为一间合法公司,不做"偷鸡摸狗"的事情,客户找不到对方而作出威胁或起诉本公司,要求本公司承担本次货物全部损失金额赔偿于客户,本公司重申一点本 公司不参与客户和入仓号之间协议内容,你们之间任何协议和本公司无关,本公司坚决不做替罪羊!